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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并厘清估价对象范围、切实保护当事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3/1/17  访问人数:1199次

      一、案件情况

      因执行案件的需要,2022年6月某机构受东至县人民法院委托,对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技术开发区麻桥路02号一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原报告)。被执行人对该报告提出异议,异议的主要内容称原评估报告评估的房地产、围墙和道路价格偏低,遂向东至县人民法院申请复核。

       二、复核过程

       安徽省价格鉴证评估协会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简称专咨委)在受理东至县人民法院复核委托后,成立了复核专家小组,专家组审核了原估价报告,并对复核标的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实地查勘。

专家组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问题,根据原报告及相关权证资料结合实地查勘,发现原报告中确实存在估价对象污水泵房、围墙及道路等实地查勘情况不详细,对估价对象价格有一定影响。同时在现场查勘过程中,还发现当事人未发现且未提出异议的问题,即原报告中部分附属物(门卫室、地塝、部分地坪等)没有占在估价对象的土地上,存在张冠李戴、未厘清估价对象范围的问题。

根据专家组现场查勘发现的问题,考虑到附属物价格是异议的关键点又是隐蔽工程,为准确复核其评估价值,专家组向委托方调取了泵房、污水处理、道路等9项《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重新进行了计算:

     1、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的房产、土地及围墙、泵房等资产,经专家组对施工图复核并重新计算了建造成本,确定评估价格,较原报告增加227万元;

     2、针对当事人未发现且未提出异议的估价对象界定错误问题,复核专家组现场与法官进行了沟通,确认原报告中部分附属物(门卫室、地塝、部分地坪等)没有占在估价对象的土地上,估价对象界定错误,这部分附属物需在报告中扣除,评估价格减少32万元;

     3、本项目最终复核总价增加195万元,在原报告基础上增加9%。复核报告同时提供了《复核评估结果调整明细表》,分别列示了原评估报告与复核评估报告估价对象数量增减和评估金额增减明细,让复核结果更加清晰明了。

       三、复核总结

       在复核案件中,我们需要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认真负责地去复核,遇到隐蔽工程时,需要收集规划图、施工图等相关材料,以便对估价对象价格准确测算、评估。在此过程中,如果同时发现异议之外的问题,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为了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保证复核结果的准确性,我们也不能去忽视,要及时与委托方沟通,在经委托方同意后进行纠正。如本案中部分资产,因原报告未厘清估价对象,一旦被执行处置后,势必会引起纠纷,给司法机关执行案件带来很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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