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清评估对象独特性方能准确把握价值 |
| 发布时间:2023/1/17 访问人数:1250次 |
       案件情况:2022年8月,某评估机构接受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委托对淮南市谢家集区东华鑫城小区19栋603室住宅价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8月,案件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认为评估结果远高于市场价值,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复核。        安徽省价格鉴定评估协会评估鉴定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专咨委)接受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委托对原评估报告进行复核。经对案件卷宗材料的了解,该复核案件涉及评估对象为6层带阁楼住宅,卷宗材料中仅有评估对象的产权证主页复印件,证载总建筑面积为123.71平方米,委托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中无法获取6层和阁楼的各层建筑面积。        省专咨委组织复核专家组赴现场对异议的房地产进行查勘,发现评估对象实为顶楼带阁楼的住宅且楼上带露台、阳光房,而且阁楼是标准层、层高和6层一样,现场查勘对阁楼面积也进行了初步测量。复核专家组查勘现场后,并对周边的住宅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调查,广泛收集交易案例,没有类似的6层带阁楼的交易案例,只找到1层和2层的交易案例。专家组只能调整估价思路,测算出各层建筑面积,通过修正楼层系数和其他因数(阁楼)调整评估出6层及阁楼单价。故复核专家认为需要进一步提供完整的产权资料,确定6层和阁楼的各层建筑面积。委托方按省专咨委的要求提供了完整产权证资料,虽然产权证主页和附图页均没有注明评估对象的各层建筑面积,但是提供的房产分户图能准确的看到套内面积及分摊面积且图纸上有明确的尺寸,专家组根据图纸计算出各层面积分摊系数,进而计算出各层建筑面积。       评估对象各层的建筑面积搞清楚了,就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评估对象阁楼是对评估对象整体价值影响较大的因素之一,也是本次评估需要解决的特殊性。最终经复核专家分析测算,评估对象客观价值为25.09万元,低于原评估结果5.84万元,差异近19%。       在评估实践中,评估对象的面积一般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有关权证资料进行确认,但由于种种原因,有时产权证上往往没有载明各楼层的具体建筑面积。评估人员在核实评估对象时一定要认清评估对象独特性,采用科学有效的评估技术手段定性定量的分解出能为评估服务的技术参数,从而有效的客观的测算出评估结果,方能准确把握其客观价值,从而为法院提供精准的评估鉴定复核意见书,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 |

